第一章 总则
碧心公益
2023-0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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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本单位的名称是广州市海珠区碧心公益服务中心。
第二条 本单位的性质是利用非国有资产、自愿举办、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
第三条 本单位的宗旨: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社会道德风尚,以开展慈善活动为宗旨,为大病患者提供慈善医疗救助和志愿服务,推动慈善医疗救助事业发展。
第四条 本单位的登记管理机关是广州市海珠区民政局。本单位的业务主管单位是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广州市海珠区委员会。本单位接受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以及行业管理部门和其他职能部门依法在其职权范围内的监督管理和指导服务。
第五条 本单位的住所地为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中路418号之一。住所变更的,按章程规定履行内部程序后报登记管理机关审批同意。
第六条 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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