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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 息 公 开
第二章     举办者、开办资金和业务范围
  • 碧心公益2023-05-01271

第七条 本单位的举办者是区建业。

举办者享有下列权利:

(一)了解本单位运作状况和财务状况;

(二)推荐理事和监事;

(三)有权查阅理事会会议记录和本单位财务会计报告;

第八条 本单位开办资金:3万元;出资者:区建业,金额:3万元。出资者出资成立民办非企业单位,出资金额为捐赠资产,不保留和享有任何财产权利。

第九条 本单位的业务范围: 

(一)为病患儿童及其家长提供公益慈善服务;

(二)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政策、法律的科普宣传教育活动;(三)为促进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和社会福祉开展相关公益

服务;

(四)接受社会捐赠和资助,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

业务范围中属于法律、法规、规章规定须经批准的事项,依法经批准后方可开展。

第十条 本单位按国家有关规定和核准的业务范围主要在广东省开展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