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举办者、开办资金和业务范围
碧心公益
2023-0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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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 本单位的举办者是区建业。
举办者享有下列权利:
(一)了解本单位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二)推荐理事(以下简称理事)和监事;
(三)有权查阅理事会会议记录和本单位财务会计报告;
第八条 本单位开办资金:30000元;出资者:区建业,金额:30000元。
第九条 本单位的业务范围:
(一)运用专业知识,推广普及病患的预防;
(二)针对医疗保障体系进行政策倡导;
(三)整合资源,为重症青少年及其家属提供支持服务;
(四)接受自愿捐赠和资助,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
(五)搭建关注及保护青少年的资讯交流和资源共享平台,策划与组织以公益为主题的传播活动,开展相关公益培训与咨询,以及其他志愿相关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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